人在江湖飘,朋友不会少。救急时时有,总得留一手。
行走江湖,关于借钱这件大事,你需要知道以下四件事。
一、最好留个书面材料
本着“亲兄弟明算账”的原则,如果别人问你借钱,请你最好让人签订借款合同,当然打借条也可以。毕竟最坏的结果你向法院起诉也是需要材料证明借款关系的。
二、借款用途要合法
明知别人问你借钱是去干违法的事情,你还借给别人,法律就不会保护你的借款行为。如果对方不还钱,即使起诉,也是没用的。当然这是理论上的,毕竟要在实践中证明“你明知别人借钱是去干违法的事情”还是比较困难的。
三、利息约定得合法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月息2分以内(含2分)是合法的,月息超过3分(不含3分)就是高利贷,不合法。
但是对于2分至3分之间的约定应该如何看待呢?如果你和对方约定的利息确实是介于2分至3分之间,对方已经按约支付的利息,法院不会要求你退回,但是对方如果还没有支付,那法院判决的利息不会超过2分。换一句话说,拿到就是你的,拿不到就不算。
四、及时起诉
债权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为两年。这两年是从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日或者借款人主张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两年之内,你没有主动要钱,那诉讼时效一过,对方以此抗辩,法律也很难保障你追债的权利。对于你期间向对方要钱的事情最好也要保留凭证,比如发催款函,结合催款函与对方签收快递的截图就可以证明你主动要过钱。是的,虽然是你借给别人钱,但要钱如果走法律途径,还是谨慎一些为好。
前面说的都是有真实的借款事实存在的。如果并未借钱却强迫对方写下借款合同或借条的,法律就更不会保护了。比如你根本没有借款的能力,而又只有借条这一凭证的,对方又提出借条是在你的强迫之下写的,那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借钱难避免,望诸君细读、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