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花了1年多的时间,购买了多个“weibo”相关域名,并在最后决定使用“weibo.com”。这给新浪微博带来了巨大的商业效益,显然是一个成功的商业战略。“weibo.com”这个域名会让网民产生潜意识:只有新浪微博才是真正的“微博”,其它的都好像是山寨的。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种电子商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域名也因此如同企业的名称、自然人的姓名一样,成为网络世界中人们进行识别的标志之一。
还记得当年新浪百万元购“weibo.com”事件吗?儒家圣人孔子曾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这个法则在互联网世界仍然适用。新浪悄悄的花大价钱买下“weibo.com”,“weibo.cn”以及“weibo.com.cn”,经过深思熟虑最后选择了“weibo.com”。域名抉择让新浪的努力没有白费,这让其它的微博产品未能有资格与新浪微博争夺一席之地。
对于一个互联网公司来说,如果域名简单好记,用户就很容易在浏览器地址栏里输入并顺利访问,流量的获取就容易得多,好域名对网站的品牌营销功不可没。例如新浪使用的“weibo.com”这个域名让网民产生潜意识:只有新浪微博才是真正的“微博”,其它的都好像是山寨的。
域名的重要性渐渐被普及,“恶意抢注”行为也在悄悄滋生。
由于域名指向的网站一般都是企业展示、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场所,这很容易使访问者将域名与其所展示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许多企业也因此逐渐发现到域名的商业价值,纷纷将域名用于自己的广告宣传中。有些企业甚至为了提高自己在网络中的知名度,利用知名企业的名称来注册域名,渐渐也就出现了抢注域名的情形。
(▲域名被恶意抢注,知名内衣品牌“维密”获赔10万)
目前,域名抢注是网络商标侵权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实务中,域名与商标产生冲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真正意义上的“恶意抢注”,一些侵权人故意把知名或比较知名的商标或商号大量注册为域名,这些抢注者通常还将抢注的域名进行出售、出租或让商标权人高价“赎回”。或者个别不知名的企业为了谋取利益,提高自己在网络上的知名度,恶意抢注一些知名企业的商标、商号。此种恶意抢注的行为势必会在经营活动中给用户造成混淆,误导消费者,从而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另一种是域名注册人本身并不存在恶意,只是恰巧出于某种原因,使用了某个与他人商标、商号相同的域名。由于域名的唯一性和“先申请先注册原则”,不可避免地与他人的商标、商号产生冲突。
如果遇到其他企业恶意抢注,其行为已经侵犯他人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受害方可根据商标法以及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域名注册人本身并不存在恶意,只是恰巧注册了与他人商标、商号相同的域名。由于我国针对这样的情况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故企业为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应及时以自己的商标、商号注册域名,避免给自己将来的商务活动带来诸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