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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老赖”是否触犯隐私权?

 

社会中有这样一类债务人,他们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且已被法院裁决需在一定期限内偿还一定数额的债务,但是基于各类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这类人就是人们俗称的“老赖”。

中国法律的执行难问题一直被群众所诟病,一起案件,法院判决了,被告拖着不执行,这起案件也就始终无法落实,原告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实现。

老赖们通常拒不还钱

 

曝光老赖信息案例

上周有一则新闻,广东东莞市第三法院自7月25日起,开始在辖区一广场的LED显示屏、电视台、报纸上连续曝光“老赖”,实施信用惩戒与震慑。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去向和财产状况,还承诺为举报人实施保密措施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其实,这类曝光“老赖”的行动早已在全国多个地区开展过。如2014年4月14日,南京六合法院就在当地最繁华的地段采用最大的LED显示屏滚动显示第一批27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在山西太原、吉林长春、浙江等地都有采取过同样的曝光“老赖”行动。江苏常熟法院还与网易新闻合作,直播常熟法院抓老赖行动,不仅执法过程透明,成果也很显著。

 

是否触犯个人隐私?

上述的各类曝光“老赖”行动,不免引来一些热议。一些市民会质疑法院在闹市区曝光老赖身份信息是否触犯隐私。

前文中的东莞市法院相关人员作出了解释:在公布的信息上已经特地隐去了部分身份证号,且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都在公布之列。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打击“老赖”其实一直在进行

前些年,由于中国的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等原因,一些被执行人一方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又从事各种高消费行为。在2010年,最高法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限制了债权人的高消费,避免恶意讨债,为惩治“老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2012年还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只需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于查询”,输入姓名即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014年,最高法还召开了“人民法院与银行业执行合作签字仪式”。最高法执行局与招商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内的十家银行共同签订执行信息合作备忘录,从应用信息技术来破解“执行难”的问题。

失信人群名单互联网上都可以查询

背靠国家立法支持,法院敢于执行、勇于执行,以此才能更好的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