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信息泄露隐患究竟何时才能杜绝?

 

徐玉玉再也无法踏入南京邮电大学,一通诈骗电话骗走了她的学费,家庭贫困的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在报警回家的路上,她心脏骤停,随后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徐玉玉的离世引爆了舆论,人们愤怒于信息泄露和骗子毁了这个青葱少女。徐玉玉考上了南京邮电大学,而该大学的校长杨震,曾在两会上呼吁尽早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这一巧合不免让人更为唏嘘。

徐玉玉猝然离世不免令人唏嘘

事实上电信诈骗早已不是新鲜事,现如今谁每天还不接几个“我是你领导”“你有一个法院传票”?也有无数的人默念“吃亏是福”“吃一堑长一智”度过被骗的愤怒期。徐玉玉案件里的诈骗方式在许多网民眼里是再寻常不过了,不复杂的手法,简单的情节设计,几乎没有什么周折,借来的学费就到手了。倘若不是徐玉玉因此丧命,恐怕会有更多的人指责她“蠢、傻、活该、这么老的骗局还有人信?”。

小编在此不想指责部分民众的逻辑。毕竟舆论依靠民智,民智未开,何谈舆论三观。更不想指责骗子或者信息贩卖商,因为比起无力的责骂,更需要法律决心去惩治他们。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应只强调个体责任,也不应把监管力度嫁接到舆论强度上来,这样的事件,并非某个社会成员的失察,而是职能部门应有更积极主动的作为。

首先,监管部门需要更积极主动。作为社会体制的制定和维护者,不应该是躲在权力之下乘凉。现在什么事件都研究舆情,职能部门的工作心态似乎都变了味,平时只看眼前利益,舆论关注则监管加强,舆论无法集中放大,则借口诸事繁忙,漠视群体利益。但若真就社会事件究责,往往理由却花样繁多,事件发生之后也只会发发“谨防诈骗”类似提醒了事。这种情况就像家里的桌具上有钉子冒了头,你不去找钉锤敲钉子,却只费心研究了“一百种冒头钉子的防范方法”一样可笑。

执法部门何时能从源头上切除信息泄露利益链条

就拿徐玉玉案件来说,即使迫于舆论立案调查,但是高层只会施压不给权力,下层警察没有权力有心无力的现象还在重演。基层民警对记者表示案件难度大,手机号码破获几率微乎其微,破案效率也低,可能为了破案要花出比诈骗费更高的成本。小编无意于指责这位民警的错误论调,因为导致“案件破获难”的局面,不是他一人责任,这是由于平时电信诈骗层出不穷时未及时监管造成的,一个小小的基层民警出不了什么力。再一个,人命案件上讲究警力成本,也并非是这位民警没有同情心,可见是平时管理层“利益原则”引导下的潜意识言语。可见政府的监管意识与手段若始终落后于日新月异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自然会感觉力不从心。

其次,悲剧事件既出,就应以此为契机提升管理水平。平时力不从心不敢做的,都应借此类事件下定决心割去“社会腐肉”,不要再给自己找借口,也不要把责任都推到某个个体身上。无论是徐玉玉,还是更早的魏则西,他们的生命不应白白消逝,政府和职能部门应趁此机会大力改善制度,不要让牺牲者只沦为舆论势头消退后的谈资。

徐玉玉案件看似到现在为止破获无力,但是电信诈骗实际真的查不出,不好查吗?小编觉得未必。几年来,猖獗的电信诈骗掠走了多少人的希望,但是由于范围广、金额小,犯罪呈集中分散,可能还有隐藏的利益线,都可能导致行政监管无法执行。如果社会管理者继续对个人的际遇秉持无谓的态度,甚至还停留在计较案件成本上,那么这样的事件只会继续下去。

最后小编想说,健康的社会不是靠个体责任得来的,而是依靠于积极的治理和完善,如果本末倒置,那社会只会渐渐病入膏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