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包装还有真假?是的。月饼包装有真假,而这真假包装,其实就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大文章。北京某位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律师告诉记者,知识产权审理时间长,举证难和高成本是许多中小企业维不起的根本原因。
前两天,无锡东大印刷有限公司、温州唯博包装设计有限公司全国维权的案例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而他们最主要的打假内容恰恰就是“月饼包装”。
简单说,知识产权有三大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其中专利法、商标权法被称为“工业产权法”。著作权法又称版权法。
那么涉及到“月饼包装”,则主要是以侵害企业著作权、商标权为诉求进行的知产保护行动。
由此可以看出,一个法律事实(或违法事实、侵权事实)可选择不同角度进行或不同法律进行维权。
假如月饼包装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还可以专利侵权来进行维权。而在此次维权中,月饼包装即使没有申请国家专利,但确被仿冒,对企业设计人造成损害,那么此时的“维权”自然就考虑著作权的维权。
我国法律对著作权的要求是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也可以不进行登记。就上述所言的两家企业是否进行了著作权登记,我们未作了解。但即就是没有登记,其著作权也是予以保护的。只是从法律角度又增加了一份举证责任:即必须可以证明这个月饼包装盒确是出自你手,为你所为。你是其原创作者。
由此可以推及,作为公民的每一篇文章,每一幅字画,乃至每一次手机拍照,无须登记,你就具有了著作权。
著作权除包含人身权利外,还具有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的体现主要是在署名权上,而财产权利当然就是经济利益。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时效是五十年。那么市面上的许多丛书,翻印历史文献和典籍,自然就不构成侵权。
知产保护其实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它就在我们身边:一个小小的月饼包装;一张音乐人的唱片,一本畅销的图书等等。
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国人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