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点击律CEO钟康博士受邀赴陕西给当地律师进行培训,培训主题为“互联网+法律服务”。此次培训由省律协培训部具体承办,省律协网络信息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协办,旨在加强法律服务供应商与律师的互动,让律师们了解互联网+法律已经发展到了哪个阶段,未来又会有怎样的变革。这些都与法律从业人员的未来息息相关。
点击律CEO钟康,是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工学博士,英国布鲁内尔大学国际研究员。是国内最早的RFID 技术研究人员之一,引导并参与将相关技术应用于法国电信、日本NTT 及国内二代身份证等项目。多次以技术专家身份参加诉讼,熟知法律服务市场。13年联合创办了国内领先的以物联网为基础的大数据和云制造服务平台企业,并致力于散制造企业的智能化、网络化生产与精细化管理,深刻理解传统制造企业。
钟总本次培训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互联网如何与法律相结合?”以及“互联网+法律的未来是什么”。
互联网+法律大家都在谈,都在议。但大部分人还是不明白,究竟互联网具体如何实现法律的变革。钟总首先说起互联网起源、概念和互联网经济。互联网经济是基于互联网所产生的经济活动的总和,在当今发展阶段主要包括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即时通讯、搜索引擎和网络游戏五大类型。互联网经济是信息网络化时代产生的一种崭新的经济现象。互联网的核心在于推动经济转型,增加就业岗位,活跃中小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根本目的是解决需求。
那么律师拥抱互联网的目的是什么?钟总认为原因在于互联网改变法律服务市场是历史的必然。律师的需求、行为模式与B2B中的B(usiness)是一致的,传统的法律服务市场律师找不到合适的案源,客户寻求不到合适的法律服务,供给双方都陷入资源不匹配的困境。一旦通过互联网把传统法律市场不对称的信息进行对称,让很多的律师能够把真实的供给能力发布上网,那么全国的法律服务需求者、全球的法律服务需求者能够在网络上找到这些信息,从而能够形成交易,形成贸易的机会,这样才能形成一种稳定的商业关系。
所以互联网一定能够帮助律师带来更多的优质案源和客户,从而实现发展和盈利。
第二个部分谈及互联网+法律的未来。钟总表示中国的互联网+法律本质上是一种B2B,律师是供给侧,律师的需求是案源与盈利。而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是企业,也是B端,对应的需求是两种,诉讼服务和非诉服务。
那么互联网+法律应该从哪开始?以阿里巴巴和滴滴的商业发展模式为例, 2005年,中国网民一共1.1个亿,淘宝发展了1000万注册用户,这成为了阿里巴巴强大的基础。所以互联网法律必须从需求侧做起,本质就是开发需求侧,改变需求侧。
需求侧如何开发?在一个时间节点上,某些事情总会发生,总会有人站出来去做些事,进而推动历史向这个方向发展。所以我们发现,法律服务市场的中心是谁?不是律师、律所,而是客户。我们要让客户放心、便捷的获得他们需要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提供者,我们要让客户将法律服务当成日常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像到饭店吃饭一样平常,只有这样我们的法律服务市场才是一个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市场,才是一个能够蓬勃发展的市场,中国14亿人口和不断增长的GDP才能为我们不断增长的律师群体带来足够多的工作和收入,也才真正能够的实现依法治国的理念。
互联网是一种技术、一种思维方式,但是互联网不能改变商业的本质,互联网法律也应当以用户为中心,通过技术手段降低用户获取法律服务的时间成本和物质成本,并提高所获得服务的质量。进一步的,如果能够用新技术创造出前所未有的法律服务内容,并给用户带来价值,用新技术创造出新的法律生产力工具,帮助律师更好的服务客户,降低双方的不必要成本,这才是互联网法律应该做的。
我们看到近几年互联网法律领域不断有新的创业者进入,带来了不同的产品、模式,但是我们发现的这些现有“互联网法律平台”,没有一个是以用户为导向的,没有一个是将用户放在中心位置的,反而都是紧紧(仅仅)盯着律师,想办法在广大律师身上打主意,想的都是如何从不到30万律师所创造的那些收入中分一部分,这完全是本末倒置、缘木求鱼。
客户在网上所有的行为,都能够沉淀成数据,科学的管理这些数据可以形成各种各样的客户系统,进而延伸出各种增值服务和新的商业机会。特别是随着无线互联网的发展,其实人的所有的行为,商业伙伴的所有行为都是在线的。通过在线的沟通,在线的合作,在线合同、文件签署等,都能够深刻的改变整个客户服务的方式,客户管理的方式。
对需求侧的开发点击律做到了什么?钟总介绍了点击律至今为止推出的法律服务,包括智能合同、查律师、查企业和诉讼服务。仅以诉讼服务近期的案件为例,点击律帮助客户进行月饼包装维权行动,仅两周时间,完成了12省34市共200余起案件的取证工作,共100位知识产权律师参与,涉案金额预估近3000万;且在行动开展的1周内就已有三起案件完成了调解。此次案件的委托企业用户过去的维权,每年仅2-3个案件即使赢了官司还要亏本,效果非常差。可以看出点击律的法律服务均着眼于增量市场的开发,也仅有增量市场对于律师才有意义,创新年代要创造未来。
那么作为法律服务的供给侧的律师,应该要端正自己的从业态度。法律服务也是服务业的一种,只不过由于其专业性、严肃性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又使得它不同于一般的服务业,但究其本质,它还是一种高端服务业。既然是服务业,那么就要遵循服务业的市场规律--服务好自己的客户。企业也好,个人也罢,只要是付了费的,那就是上帝,应该获得对等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
互联网经济带来的信息的透明化,获取服务的极大便捷一定会给供给侧带来竞争的加剧,作为互联网+法律供给侧的律师,必须要能够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加强自身品牌建设,同时注重用户评价产生的影响。只有这样做了,主动的改变工作方式和态度,才能享受互联网带来的红利,实现职业发展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