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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发律师函?

 

律师函(Lawyer's letter)是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即律师函的寄送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什么场景下需要发律师函?

昨天下午,我们拜访了一位用户,案情大致是:A、B双方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约定A为B定制加工一套成套设备;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B支付50万元预付款,A开始生产,剩余款项在交货后支付。A收到预付款后便开始生产,等交货时,B说因为某种那个原因,不需要了,并认为A应当退还预付款。上述情况在现实交易中比比皆是。我们今天不谈契约精神,不谈道德,就来谈一谈在上述情况下,A应该怎么办的问题。

先来说说A在当时的做法:因为B明确告知A不要货了,A为了减小自身损失,就把原本为B定制加工的成套设备拆分,部分低价卖给了第三方。事情距今已过去一年,然现在B要求A退款,A寻求我们的帮助。

我问:对方不要货了是什么时间,用什么方式告知你的?

-->A答:大概去年年底,电话告诉我的。

我问:你做好合同约定的产品后,有没有通知对方提货?

-->A答:我还没通知他,他就已经说不要了。

我问:那你有没有通知呢?

-->A答:他知道的啊。

我问:那就是没通知咯?

-->A答:是。

我问:那你把设备拆分,低价销售有通知对方吗?

-->A答:没有。

我问:那对方现在让你交货你能交吗?

-->A答:那要重新生产,需要几个月周期。

很显然,即使A不向B退还预付款,对于A来说,这笔生意还是亏的。生产成本高于预付款太多,只卖出去部分,而且是低于成本价卖出的,这一里一外加下来,A亏了大几百万,因此A想诉讼,要求不退还预付款,并由B承担其损失。但我听了案情,只能摇头,原因是B违约证据不足,这案件万一B再反诉,可能预付款都得退!

 

事实上,在上述情况发生时,A只需要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几封律师函,不但预付款不用退,根据法律规定,B还应当承担A的实际损失,甚至可得利益(利润)。

 

什么情况下,应当委托律师发律师函?

1、催款律师函。包括催收欠款、催收借款等。在对方欠款到期未支付,或者借款到期未还时,发出催款律师函,可以固定对方违约的事实,告知损失等,一旦将来发生诉讼,作为损失认定的证据。

2、违约律师函。在交易过程中,对方违约的情形下,应当委托律师向其发出律师函。目的是敦促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继续履行合同和固定违约事实。

3、催货律师函。在合同约定中,经常会存在交货时间约定不明,有时还会出现经买方通知交货的条款。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在使用其他方式通知卖方交货而卖方未及时交货的,买方就应当委托律师向卖方发出催货律师函,如果对方仍然不交货,那么违约方无疑就是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工程律师函。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常会遇到一方违约的情况,比如建设方违约逾期支付进度款、施工方违约使用材料不合格引起退场等情况,而随着工程进度的进行,往往在最终结算时才会爆发矛盾,届时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证据早已消失。此时,守约方应委托律师向违约方发律师函以固定违约事实。

5、制止侵权律师函。使用场景通常是知识产权侵权、名誉权侵权等。当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时,应当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向侵权者发律师函,以制止侵权行为继续发生。如侵权者收到律师函后,仍然不停止侵权行为,那么就再侵权认定中就构成恶意,在未来可能产生的诉讼中,会加重其法律责任。

以上是我们常用的律师函种类。除此以外,还有涉外律师函、继续履行律师函等等。在适当的时候通过发律师函来固定证据、传法达意是商业行为中应当使用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