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制进程和中国式经济发展一样,是一个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国的法制已经基本成熟,从法律的基本框架到法律的具体实施,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律的完备,在于在社会生活中,基本上可以做到有法可依。尤其是经济生活中,法律健全的程度更高一些。
在企业家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活动中,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然经常可以见到企业家对法律的困惑,甚至经常听到的是我国“法制不健全”或“法律无用”的哀怨,总感觉西方的法律比中国法律好,似乎我们总是不如人家,人家总是比我们好。尤其当企业家在法律上“吃亏”之后,更是怨声载道,把法律说的一无是处。
笔者多年从事司法工作,对企业家的这种“怨态”屡见不鲜,我们常常听见有些企业家甚至说“法律是保护坏人的”。
我们知道,法律就是规则。经济法律的社会价值取向就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护正常的民事流转关系。法律就个案,就是规则。“规则”无所谓倾向谁,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那么企业家缘何抱怨法律呢?我们所常见的,相当一些企业家无视规则(指法律),凭自己想当然,以自己道德与良心从事。殊不知在法制的今天,法律才是衡量是非的标准,而良心与道德,在法庭上很难成为定案标准和依据。法律的核心是以证据证明的事实确定是非,而良心与道德是以社会舆论评价定是非,这是两个体系。我们的企业家们经常混淆了这两个体系。
企业家坚守良心与道德,这是我们提倡的,也是应当弘扬的。但在经济社会当中一味的讲求良心与道德而不重视法律,也是注定要吃亏的。
为此,我建议企业家确要知晓一些法律,要认识到法律就是规则,要利用规则,按规则要求自己,也按规则保护自己。法制经济要求我们要有法律思维。中国为什么这么多“三角债”“连环债”?许多小微企业本身做得还不错,产品、市场都很有潜力,但是一个“应收账款”就把企业压死了。许多企业辛辛苦苦干一年,账面盈利,但应收账款收不回来,实际等于亏损,长此以往,离崩盘愈来愈近,从根本上讲这些企业缺乏合理风控,没有契约精神。
所以我说,中国法律并不差,是我们自己没有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