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假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如何能追回?
2018-01-29
作者:淡墨
2018年1月17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份关于夫妻债务纠纷的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引起了极高的关注度,《解释》发出后,各个媒体都争相解读,总体来说都在从审理法院角度阐述针对夫妻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最大限度的解决了夫妻双方串通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问题(假离婚)及夫妻其中一方与债权人串通损害夫妻另一方利益的问题,以最高院的表达方式即是——二者权利保护的“最大公约数”。然而,《解释》的规定本身实际上对于债权人来说,显然是更加“不利”的!何故这么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