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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宝龙
符宝龙
性  别:
执业年限:
25年
执业证号:
16103200010525608
律  所:
执业地域:
陕西省宝鸡市
执业领域:
普通民事纠纷
手  机:
固定电话:
自我描述:
符宝龙,男,汉族,生于 1962 年6月1日,1984年大学本科(理学学士)学历毕业,1984年至2000年任高级中学物理教师,2000年至今在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符宝龙律师尤其研究和擅长刑法、合同法、公司法、及根据法学,有大量这方面的案例和庭审经验。近期合同法、公司法案件有关案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陕民一终字第00025号民事判决书,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公司股东连带承担公司债务争议、工程质量争议,拖欠工程款利息争议,历经四审,我方胜诉。近期有关刑事案件判例、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宝刑一终字第00035号刑事判决书,涉及毒品犯罪证据争议,刑事诉讼法程序争议,运输毒品犯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犯罪争议,历经四审,将指控的运输毒品犯罪判有期徒刑8年辩护为非法持有毒品犯罪判有期徒刑1年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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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法院案件数占律师案件比例支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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