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描述:
马晨清,男,汉族,宝鸡文理学院政法系教师,副教授,法律硕士,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
作为宝鸡文理学院政法系法学教研室教师,先后主讲过《法理学》《经济法》《劳动法》《宪法》《合同法》等课程,发表了《浅谈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层次》《婚约法律问题及其立法构想》《略论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浅谈医疗事故的界定》《自卑情节与青少年犯罪》《独立董事制度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等多篇学术论文。
作为兼职律师,法律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心尽力,主要涉及合同纠纷、继承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民事案件的代理以及刑事案件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