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描述:
刘俊材,男,1968年5月出生,法律本科,婚姻与家庭心理学硕士研究生,民商法博士研究生,江西俊嘉律师事务所主任。从1995年开始至今一直从事法律职业,办理了千件案件,在全国各大报刊杂志、广播电台发表过数十篇文章,出版了近百万字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一本通》专著,攻研刑法创造的“构建和谐社会量刑原则”在实践的具体应用中,得到了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县(区)法院的法官认同,使死刑犯在断头台获得生机、起死回生,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责任事故案、未成年犯罪案等的被告人适用了缓刑。可谓是学者型、专家型律师。被知情人士称为“死刑犯的救命律师”。
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爱岗敬业为本职,以服务民生为宗旨,扎实工作、勤于调研,不但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努力和贡献,而且为当地党委政府有关法律事务、突发事件、信访的处理也取得了良好效果。荣获了“优秀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连续两年荣获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的“优秀律师”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