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描述:
1989年参加工作,浙江鑫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州工学院建筑工程和郑州大学法律专业双本科学历,取得律师资格、工业经济专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房地产经纪人资格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自1990年代初,曾在大型国有公司任成员公司经理、经济师、总经理助理、销售公司经理、总法律顾问之职。自从事专职律师以来,主要从事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工程招投标、建筑与房地产、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代理。兼顾金融保险、证券票据、民事合同、征地拆迁、离婚继承、劳动和商事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商事贸易等法律事务诉讼及非诉讼专项业务代理。在企业经营中的债权追偿、项目投资和管理、企业改制与并购、股权转让、股票上市、资产清算和破产重组、在企业破产改制、资产重组和企业兼并、证券、建筑房地产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多有建树。先后任房地产事务部主任、企业破产改制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旧城改造拆迁首席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委员会召集人兼副主任,政府法律顾问团经济委员会主任。从事10几年法律工作以来,先后担任50余家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法律顾问,办理1500余起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与非诉讼代理和各类犯罪案件的辩护与代理。